经济自由区外国人投资优惠政策
税收种类 | 减免内容 | 减免对象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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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税 | 关税 | 自进口申报之日起免征5年 | 进口资本货物 |
地税 | 购置税 | 最长15年全额免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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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产税 | 最长15年全额免征 ※ 大邱东区寿城区达城郡、庆北永川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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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年全额免征,5年免征50% ※ 庆北庆山市浦项市 |
财政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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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金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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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FDI的5%以上
工厂、研究设施设备费用、劳务、教育培训补助金 -
在外国投资比例30%以上的外国投资企业中评选后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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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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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、铁路、机场、港口设施、下水道、废品处理设施等公费支持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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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经济自由区委员会决议时,全额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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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教育研究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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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教育、研究机构创立筹备费用、初期运营费用、施工费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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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提条件为知名度、国家发展贡献度等满足评选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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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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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土地在50年内以土地价值的10/1000租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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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后在50年的范围内更新
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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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宽劳动管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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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必遵守优先聘用残疾人、国家有功人员、高龄者等就业保护对象的义务条款
不必遵守非正式工的时限和对象业务规定,允许不带薪休假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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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汇交易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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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万美元以下的经常交易可当事人之间直接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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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适用首都圈整顿计划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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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首都圈整顿计划法中关于限制过密区域、发展管理区域的行为限制
无密集责任金、无导致人口集中的设施总量限制、无大规模开发项目限制